最新!全国新增77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,深圳公布发热门诊“地图”
最新消息
昨天(20日)全国新增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77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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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1月21日),国家卫健委发布通报——
截至20日24时,国家卫健委收到国内4省(区、市)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91例(湖北省270例,北京市5例,广东省14例,上海市2例);14省(区、市)累计报告疑似病例54例(湖北省11例,广东省7例,四川省3例,云南省1例,上海市7例,广西壮族自治区1例,山东省1例,吉林省1例,安徽省1例,浙江省16例,江西省2例,海南省1例,贵州省1例,宁夏回族自治区1例)。
收到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,泰国通报确诊病例2例,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。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39人,已解除医学观察817人,尚有92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。
深圳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
市民若出现发热该怎么办?
南山医院,不少市民戴上了口罩 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
据悉,深圳目前共有49家发热门诊,和普通门诊不同,发热门诊设有专门的预检分诊点,而不是常见的导医台、导医处。与此同时,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,所以市民任何时候出现发热,都能找到医生。
此外,在发热门诊设置上,也要求远离其他门诊、急诊,独立设区,出入口与普通门诊分开,并设立醒目的标识,挂号、就诊、检验、检查、取药等能全部在发热门诊区城完成。
与此同时,发热门诊还设有隔离观察室,这也意味着,其他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时,不会被发热门诊病人传染。
南山医院发热门诊 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
“一般来说,在分诊点,护士会给患者戴上口罩,测量体温,并询问流行病学史,如发病前是否在武汉市旅游、工作、生活,是否接触过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’的病人,是否接触野生动物等。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患者,会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。”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副院长刘岩松介绍道。
在进入发热门诊后,患者会被安排到专门的隔离诊室诊治,并安排做血常规,拍胸片,采集咽试子标本进行流感等常见病原体的检测。检测结果出来后,发热门诊医生会根据结果进行判断,如果怀疑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,医院会请专家进行会诊。在此期间,发热病人会安排在隔离病房就行留观。
刘岩松表示,如怀疑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,医院会把患者转诊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,并进行病原学检测。
“当然,最终确诊病例是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必须为阳性。”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主任刘粤坦言,只有符合高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标准,如:有明确流行病学史,同时有发热、胸部影像检查的影像学改变、检验检查指标支持的,医院才会给病人进一步做新型冠状病毒的筛查。
有这症状的患者需高度重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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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看来,患者发病前2周内,有流行病学史;有发热,咽痛,咳嗽(干咳少痰),乏力等症状,特别是同时有胸闷、气促、呼吸困难症状的;化验检查白细胞不高,淋巴细胞低下,胸片提示肺部炎症的患者一定要予以高度的重视。南山医院发热门诊 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
与此同时,刘粤也建议,一些到过武汉但是没有症状的市民也不要恐慌,居家观察即可,没有必要到发热门诊就诊。“如果市民之前去过武汉,可在家观察2周。如果没有出现症状的,一般认为感染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。”刘粤说。
钟南山院士昨晚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提到,确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以人传人;病毒很可能来自野味;它与SARS病毒不同,目前病毒感染正在爬坡;已有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;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去武汉,有感冒要及时就诊;不一定非要带N95口罩,普通(外科)口罩也可阻挡飞沫传播。
目前深圳全市共有49家发热门诊
具体名单和地址看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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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点击可查看大图)
年前快递逐渐停运
网购口罩不方便怎么办?
深圳这里可以免费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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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安区9家公立医院
和所辖141家社康中心率先试点
安装300个口罩箱
市民可以免费领取口罩
南都记者今天(1月21日)从宝安区疾控中心了解到,目前这300个口罩箱仍然可以免费领取口罩。
具体领取地点看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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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口罩是一种更简单、更低成本的预防方式。秋冬季是很多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,除了应对如今的疫情,流感,水痘、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也容易流行,外出戴口罩,是一举多得的防病措施。
目前市面上的口罩种类很多
除了去免费的“口罩箱”领取
平时如何选择和佩戴口罩
才能有效防病呢?
专家提醒,首先要选择合格正规的医用防护口罩,非医用口罩可能会引起交叉感染。
口罩首先要看层数和密度,现在市场上出现了卡通口罩、个性口罩、特色口罩,这些时尚口罩基本都属于非医用口罩,不具备消毒抗菌功效。许多人并不是每天清洗更换,这反而会引起交叉感染,较厚只能起到挡灰尘或者保暖的作用。
防病毒、细菌等需要医用专业口罩,医用口罩又可为分重复和一次性使用两种,产品外包装上都会标明。
深圳北站,不少进站的旅客都戴上了口罩。南都记者 赵炎雄 摄
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
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,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什么是乙类传染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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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(下称“《防治法》”)规定,传染病分为甲类、乙类和丙类。
甲类传染病是指:鼠疫、霍乱;
乙类传染病是指: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脊髓灰质炎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;
丙类传染病是指:流行性感冒、流行性腮腺炎、风疹等。
什么是甲类传染病预防措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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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:“既然是甲类管理,武汉市在疫情控制方面,将参照《防治法》对甲类传染病的防治措施。”
① 对病人、病原携带者,予以隔离治疗,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;
② 对疑似病人,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;
③ 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、病原携带者、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,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。
广东省教育厅:
假期到过武汉师生要加强健康监测
今天(1月21日),广东省教育厅紧急发布《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要求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,假期到过武汉的师生返回广东入学时,要加强健康监测。
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,要及时逐级报告至省教育厅(联系电话:020-37626346)。
学校如何防控急性呼吸道传染病?
一图带你读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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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写:南都记者 李榕 程洋
摄影:南都记者 霍健斌 赵炎雄
部分内容综合自 广东省卫健委、人民日报、新华网
编辑:余思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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